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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
公 室
综合协调、处理、督办局机关及局下属单位有关行政工作;承担文秘、信访、信息、保密、档案及会务的组织和管理;承办重要文件起草,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研;组织制订本系统管理的规章制度;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、综治工作、普法教育、计划生育、安全保卫等工作;研究制定本系统人才发展规划,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;承办干部任免、员工调配、考核、奖惩、工资福利、机构编制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技术工人等级考核、职工继续教育培训、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与服务等工作。
制订广播电视财务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;编制事业经费、专项经费、专用基金计划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;协助局领导对局和直属单位重大的财务收入、支出项目进行审核把关;负责本局国有资产管理;指导、协调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、国有资产管理和基建项目专款使用;指导和管理局属单位创收工作;按照审计工作条例规定,对局属单位财务履行审计职能;承办广播电视系统统计工作。
检查局机关、直属各单位及监察对象在遵守和执行法律、法规和政府的决定、命令中的问题;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,检举和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;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行为;加强廉政建设,纠正行业不正之风,教育监察对象忠于职守,秉公办事,保持廉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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