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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明市广播电视学会章程
(三明市广播电视学会成立大会一九九二年
月 日通过)
第一章
总则
第一条 三明市广播电视学会是全市性的广播电视学术团体。
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: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为指导,遵循党的基本路线,组织全员开展广播电视学术研究,以促进我市广播电视工作的改革和广播电视工作者素质的提高,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广播电视事业服务,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。
第三条 本会坚持为人民服务,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,贯彻执行“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实行学术自由,促进学术繁荣。在学术研究活动中,提倡实事是,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。
第四条
本会的活动接受三明市广播电视局的指导。
第二章
任务
第五条
本会的基本任务如下:
(一)开展调查研究和广播电视学术研讨活动,编辑出版会刊,学术论著和研究报告,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广播学的建设和发展。
(二)接受广播电视领导机关的委托,组织广播电视评奖活动。
(三)协助业务部门培训广播电视专业人才。
(四)开展业务咨询,为广播电视业务部门和社会各界服务。
(五)开展同省内外有关学术团体的学术交流与合用。
第三章
会员
第六条
承认本会章程,愿意参加本会活动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由本人申请和两名会员介绍,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,可加入本会。
(一)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有研究成果的广播电视宣传、技术、管理、教学、研究等各类人员。
(二)虽无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但热心广播电视理论研究,有一定研究成果,并从事广播电视宣传、技术、管理、教学、研究工作二年以上的人员。
(三)在宣传、技术、管理工作方面有比较丰富经验的在职人员和离休、退休人员。
(四)有
志于广播电视学术研究并有著述,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广播电视系统的人员。
第七条
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,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的权利,有获得本会业务指导的权利,有优先订阅本会编印的会刊、资料的权利。
第八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,按时交纳会费,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的义务。
第九条
会员有退会的自由,会员如要求退会,由本人向本会提出书面要求,并办理退会手续。
第十条
会员凡被开除党籍,开除公职、判行或判逃境外者,予以除名。
第十一条
会员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两年无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,由学会按自动退处理。
第四章
团体会员
第十二条
承认本会章程,愿意参加本会活动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加入本会,成为团体会员。
(一)
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的县(市)广播电视学会。
(二)
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的其他广播电视学术团体。
第十三条
团体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设和批评的权利,有获得本会业务指导的权利,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的权利,有优先取得本会编印的会刊、资料的权利。
第十四条
团体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、按时交纳会费,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的义务。
第十五条
团体会员由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。
第五章 组 织
第十六条
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。会员代表由会员协商产生;团体会员和专业小组的代表大会的任务是,制订或修改章程;选举或改选理事会;听取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;确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。
在特殊情况下,可由会员代表和特邀代表组成理事会,代行会员代表大会权力。
第十七条
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;选举党务理事会;决定重要会务。每届理事会任期三年,理事会议,由常务理事会召集。
第十八条
理事会闭会期间,由常务理事会主持会务。常务理事会选举会长、副会长,确定秘书长。常务理事会每年到少如开二次会议,由会长召集;会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,由负责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会长召集。
第十九条
常务理事、正副会长可连任,但一般不得超过两届。
第二十条
本会可聘请顾问若干人。
第二十一条
本会可根据需要成立若干专业研究小组和专项研究组织。本会下属的各专业研究小组为常设组织,在本会有关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。专项研究组织的活动则本会直接领导,在专项研究任务完成后自动终止活动。
第二十二条
本会理事会设立办事机构秘书处,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会务。
第六章
经 费
第二十三条
会员、团体会员,每年交纳一次会费。会费数据额由常务理事会决定。
第二十四条
本会通过开展专业展览、咨询服务、人才培训、专项调查研究、新技术开展等活动获得正当收入。
第二十五条
本会接受三明市广播电视局和其下属部部门、各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委托承办各种活动,实行有偿服务,由委托单位向本会提供活动经费和服务费。
第二十六条
本会接受政府部门的资助。
第二十七条
本会接受省内外团体、单位和个人的捐赠。
第二十八条
本会的经费收支情况,每年由秘书长向常务理事作出报告。
第七章
附 则
第二十九条
本章程自三明市广播电视学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第三十条
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本章程如需修改,需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,修改后的章程由理事会讨论能过后生效。
第三十一条
本会的一切活动按照章程进行。
第三十二条
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常务理事会。
第三十三条
本会挂靠单位为三明市广播电视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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