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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县广播电视事业局的主要职责: (一)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、市、县党委与政府在新闻宣传、影视文艺方面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把握好舆论导向和文艺方针,领导和管理所属广播电视台、站,对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把关。 (二)负责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规划、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 (三)负责指导、协调全县广播电视工作的改革,
(五)负责组织、指导全县的广播电视宣传,管理全县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节目的收录事务。 (六)负责协调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方面的事项;负责审核申报广播电视台、站和影视制作单位的设立、撤销及其频率、频道的申报工作;审核电视剧制作许可证。 (七)负责对全县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、有线电视及其他广播电视设施的管理和执法工作;负责对广播电视系统知识产权问题的监督和管理工作;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人大、政府颁布的广播电视法律、法规,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。 (八)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、广播电视网络规划、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;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、检查等工作。 (九)研究和推进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,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,有计划、多层次、多渠道地培养和调配各种专业人才。 (十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沙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内设办公室(稽查队牌子)、宣传室、事业管理室、监察室。 沙县广播电视事业局下辖: (一)沙县广播电视台。 (二)沙县夏茂、高桥、富口、青州、高砂、湖源、大洛、南霞、郑湖、南阳、虬江、凤岗广播电视站。 (三)沙县电广公网络有限公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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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单位简介 | |
| 领导班子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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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县广播电视事业局领导: 局长:翁光亮 书记:龚扬帆 副局长:高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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