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单位简介

     
  沙县广播电视事业局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,是县委、县政府授予行使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的机构,主管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事业,既是新闻宣传单位,又是全县广播电视事业的管理单位。

   沙县广播电视事业局的主要职责: 

  (一)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、市、县党委与政府在新闻宣传、影视文艺方面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把握好舆论导向和文艺方针,领导和管理所属广播电视台、站,对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把关。   

  (二)负责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规划、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 

  (三)负责指导、协调全县广播电视工作的改革,解决广播电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组织制定相应措施。


  (四)建立健全县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有关规章、制度,并依法监督检查执行。
  

  (五)负责组织、指导全县的广播电视宣传,管理全县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节目的收录事务。

  (六)负责协调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方面的事项;负责审核申报广播电视台、站和影视制作单位的设立、撤销及其频率、频道的申报工作;审核电视剧制作许可证。

   (七)负责对全县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、有线电视及其他广播电视设施的管理和执法工作;负责对广播电视系统知识产权问题的监督和管理工作;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人大、政府颁布的广播电视法律、法规,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。

   (八)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、广播电视网络规划、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;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、检查等工作。

   (九)研究和推进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,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,有计划、多层次、多渠道地培养和调配各种专业人才。

   (十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沙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内设办公室(稽查队牌子)、宣传室、事业管理室、监察室。

   沙县广播电视事业局下辖: 

  (一)沙县广播电视台。 

  (二)沙县夏茂、高桥、富口、青州、高砂、湖源、大洛、南霞、郑湖、南阳、虬江、凤岗广播电视站。 

  (三)沙县电广公网络有限公司。

单位简介
领导班子

 

沙县广播电视事业局领导:

局长:翁光亮

书记:龚扬帆

副局长:高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