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修订《三明七0五台8%行业津贴执行方案》的通知 各机房、部室: 根据明广(97)079号文件精神和台里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,经台务会研究决定,原97年10月制定的本台工作人员8%行业津贴方案修订后6月1日起执行。具体如下: 一、全台行业津贴分成8档系数。 1、1.6系数-------台正职领导 2、1.5系数-------台副职领导、机房、部室主任、在聘高级工程师、高级技师 3、1.4系数-------台主持部门工作的副职、在聘工程师、技师 4、1.3系数-------部门副职、31年以上工龄职工 5、1.2系数-------在聘助理工程师、高级工、26年至30年工龄职工 6、1.1系数-------中级工、在聘技术员、16至25年工龄职工 7、1.0系数-------初级工、6至15年工龄职工 8、0.8系数-------5年以下工龄职工 二、鉴于高山、野外工作的艰苦性,锣拔顶机房、网络维护部人员(含驾驶员)在原系数基础上加一档。但中层以下最高系数不超过1.4。 三、具体计算方法: 每位工作人员月津贴=(全台8%津贴总额 * 个人系数) / 全台职工系数合计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