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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许可证
审核项目
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许可证
申办条件

1、级别较高、规模较大的教育、科研、新闻、金融、经贸等确因业务工作需要的单位;
2、三星级或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涉外宾馆;
3、专供外国人和港、澳、台人士办公或居住的公寓等。

申报材料

1、设置单位(个人)书面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(护照复印件、居住证明、居住场所证明、房地产产权证明、宾馆饭店星级评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、具体房号)

审批程序
县、市审核,省局发证
审批依据
国务院令第129号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》
期    限
随到随办。如材料齐全,当日上报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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